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未来中国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个人认为,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党中央始终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的核心要义,而且体现了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坚定决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从现在到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而且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战略任务。报告强调: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让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保证全体人民基本实现共同富裕,让我国人民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生活,让中华民族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此,需要从十九大报告的整体,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历程以及国家全面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去完整学懂弄通乡村振兴战略。
一、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的新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报告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部分,阐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重点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除此以外,十九大报告还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但仔细分析发现,科教兴国战略是早在1995年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是200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则是早在1994年国务院通过的《中国21世纪议程》,即《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中提出的;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2015年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就业优先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都是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只有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的,并就具体内容、重大举措和主要任务等进行了详细描述。由此说明,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的新战略,其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该战略的实施,使农业农村真正得到优先发展,使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举措。
二、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战场
十九大的重要理论贡献之一就在于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并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与时俱进的表述,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16年,全国人均GDP达到了近9500美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3821元,农村常住居民为12363元,城乡之差为2.55:1。云南省居民人均收入16720元,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0.2%,城乡居民之差高达3.17: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20元,只是全国农村常住居民平均水平的73.0%(城镇居民为85.1%)。云南16个州(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昆明市,为12555元,比全国农村常住居民的平均水平略高,但最低的怒江州只有5299元,只是全国农村常住居民平均水平的42.9%,是昆明市的42.2%;全省129个县(市、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官渡区,为17166元,最低的是怒江州的福贡县,只有5092元,只是全国农村常住居民平均水平的41.2%,是云南省的56.5%,官渡区的29.7%。这表明,这一主要矛盾在农村更为突出,尤其是云南省,不仅总体上发展不充分,而且区域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这是为什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分开宗明义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仅仅“优先”两个字,就足以说明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是“重中之重”的客观要求,个人以为这也是党中央努力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理念和思想的转变。仔细研读十九大报告,讲到“优先”的地方只有三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这也表明,教育、“三农”和就业,都是需要优先发展的事业,是解决主要矛盾的主战场。而要使农业农村得到优先发展,就需要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机制,就需要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这也为今后搞好乡村振兴战略的顶层政策设计指明了方向。
三、乡村振兴战略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要求
回顾我党城乡发展战略的基本思想不难发现,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重要着力点,这是发展思想的重大转变。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五大统筹发展理念之一,其核心是使之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特别是通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由此不难发现,这个阶段,不论是统筹城乡发展,还是城乡一体化发展,其基本含义是城和乡是并列的,同等重要,需要同步推进,且主体主要是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需要探索新的途径和举措。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新概念,使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城乡融合机制,不仅有了体制支撑,而且有了政策体系的支撑。有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支撑,就能够使市场的原动力和政府的推动力有机结合起来,使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讲,从统筹城乡发展及城乡一体化发展到城乡融合发展,可以视为中国城乡关系的第二次变革。2006年取消了除烟草特产税以外的农业税,标志着农业不再为工业提供剩余价值,从而导致城乡关系的第一次变革,但这并不意味着城市发展不再需要农村。且由于土地制度和城乡二元体制的实际存在,农村土地价值的转换(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和增值以及农村劳动价值的增值,实际上仍然在为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做着巨大的贡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制度的新安排,为城乡关系变革和城乡要素流动奠定了基础。而十九大提出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意味着城乡关系将回到以市场为主要手段的平等交流上来。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重大变革。这一变革将使城乡关系进入到良性互动的新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乡村振兴战略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重要着力点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根本要求。
四、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现代化的关键着力点
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孜孜不倦的追求,而农业现代化一直是重要内容之一。过去很长时间都被认为是重中之重,这次十九大报告在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基础上,把农业现代化拓展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并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不仅在内容上有了拓展,而且回归本真。这是中国社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过去提重中之重,主要任务是补短板,即认为在四化同步发展中,农业现代化是短板,强调的重点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现代化,是要满足工业化和城镇化需要的农业现代化。现在强调的是在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中,农村是短板,农业是短腿,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仅是为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而是农业和农村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国家整体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要求农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以便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且要求农村成为人们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下乡愁的地方。这不是农业现代化本身能够实现的,需要有农村现代化的强大支持。而既然是短板和短腿,就需要加快发展,因此提出了优先发展的宏大构想,这就使农业农村发展回到了应该有的基础地位上了。这样的战略就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强调的重点从首先满足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需要,到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上来。这样一个转变,使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国家全面现代化的关键着力点。这不仅进一步强化了过去重中之重的基本内容,而且使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中心,成为全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乡村振兴战略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曾经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一个重要概括,使用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5句话20个字来概括。十九大报告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来表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也是5句话20个字,但相互对照不难发现,有四句话不一样。“产业兴旺”代替“生产发展”,不仅意味着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昭示着通过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使农村产业更加兴旺发达;“生活富裕”替代了“生活宽裕”,意味着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将向着富裕目标迈进,因此是一个更全面和更殷实的生活目标;“生态宜居”替代了“村容整洁”,不仅意味着农村生态文明的内涵扩大了,而且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基本方略的重要性;“治理有效”替代了“管理民主”,不仅仅强调了治理效果,而且也意味着治理方式的不同,特别是由管理变成了治理。仔细观察还会发现,内容的顺序发生了变化,“生态宜居”提到了第二位,“治理有效”提到了第四位,“生活富裕”表面上由第二位退到了第五位,但体现了其总揽全局的深刻内涵,即乡村振兴最终是要使人民生活富裕,为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贡献农村力量。总之,这新的5句话20字的高度概括,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农业农村发展到新的阶段需要设定一个新的目标而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是站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由此,我们可以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这个战略的实施,不仅可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着深度和广度迈进,而且将会为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为国家全面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作者系乐动体育(中国)官方网站,LEDONG SPORT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