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科院严格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
时间:2018/5/4 14:10:09|点击数: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院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院机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过硬,我院机关党委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健全完善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院党组进行认真讨论研究。研究决定要认真对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照省直机关工委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云南省社科院实际,推动全院各级党组织严格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全面建立完善和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做到知责明责。要求院机关党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认真加强对全院各党支部负责人和专职党务干部等进行培训,逐条认真学习和精准把握省直机关工委和我院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做到知责明责,让责任落实体系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在每个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党务干部的心中深深扎根。二是强化主业主责、做到履责尽责。要求始终按照“抓书记,书记抓”的要求,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让责任聚光和聚焦到各级党组织书记身上,要求各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主业主责、“一岗双责”,做到认真履责尽责。三是严格对标对表、做到考责问责。要求认真对标对表省直机关工委实施意见要求,特别是认真对标对表明确问责的六种情形,严格考核,严格追究党建工作责任。
来源/作者:机关党委/岳山 责任编辑:代丽